《连州市“大东山温泉”乡村振兴示范片控制性详细规划》DDS-02管理单元地块局部调整草案公示
来源:龙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10 12:56:3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连州市“大东山温泉”乡村振兴示范片控制性详细规划》DDS-02管理单元地块局部调整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连州市“大东山温泉”乡村振兴示范片控制性详细规划》DDS-02管理单元地块局部调整;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
3.公示时间:30天,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12日;
4.公示地点: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信息网站、公示栏;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
6.有效反馈时间:公告期间。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及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连州市龙坪镇老公路45号
联系电话:0763-6210213
邮箱地址:lzlpdzb@163.com
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公示内容
编制背景
为加快推进连州市龙坪镇“大东山温泉”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功能,拟在该片区规划实施交通停车、公园绿地和商业等建设项目。因现行控规的用地性质、用地兼容性、开发强度等控制性指标无法满足新建项目的功能需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优化片区服务供给,特开展本次《连州市“大东山温泉”乡村振兴示范片控制性详细规划》DDS-02管理单元地块局部调整工作。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2023);
《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021);
《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计算规则》(2024);
《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标准、规划。
调整范围
本次控规调整范围位于连州市龙坪镇东部,西侧临近广连高速龙坪出入口,县道X392途经调整范围,调整地块涉及现行控规DDS-02管理单元,总面积约9.67公顷。
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
将原控规DDS-02-03地块(一类农村宅基地)用地性质调整为环卫用地,面积扩大到1772平方米,相应调整地块指标;
将原控规DDS-02-08地块(环卫用地)和DDS-02-09地块(排水用地)用地性质调整为1处农村宅基地和1处林地,相应调整地块面积、编码和指标;
将原控规DDS-02-13地块(商业用地)进行切割,用地性质调整为2处社会停车场用地、1处商业用地、1处排水用地和2处公园绿地(将2处公园绿地地块融合到原控规DDS-02-14地块(公园绿地)范围内),相应调整各地块面积、编码和指标;
将原控规DDS-02-28地块(公园绿地)进行切割,用地性质调整为2处公园绿地和1处商业用地,相应调整地块面积、编码和指标;
将原控规DDS-02-29地块(商业用地)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面积不变,相应调整地块指标。
2、道路交通规划
根据片区拟建设桥梁方案,在原控规中部新建一条宽度12米的道路,并相应调整道路两侧地块范围;
根据片区拟建设桥梁方案,调整原控规南部桥梁位置,宽度扩宽为12米,并相应调整道路两侧地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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